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 浙江省软弱土地基与海涂围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0577-86689687
    传 真:0577-86689611
    电子邮箱:sunnystar1980@163.com
    网 址: http://cace.wzu.edu.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温州大学
热点链接
新闻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19-12-26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56号)及我校《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及新学期开学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活动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点,如实验室中危险爆炸品(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的规范存放使用,强化安全管控。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特别要加强假期开放运行实验室的导师及留校做实验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部署假期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实验室导师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4.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使用暖风机等取暖设备,严禁携带席子、被褥等在实验室睡觉过夜等。

5.加强实验室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要有专人负责,全时监督、全程管理、全面巡查,确保实验室运行规范、安全有序。

6.寒假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好水、电、气,锁好门窗,做好一切安全防患措施,确保安全度过寒假。

7.做好寒假实验室继续使用的登记备案工作。寒假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温州大学2020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登记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月6日前报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备案。

联系人: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南校区行政楼515A)程春雷,电话:86590501(770501)、短号678988。电子表格发至邮箱2578244518@qq.com。


实验室概况 | 新闻中心 | 技术研究 | 仪器设备 | 开放交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2 浙江省软弱土地基与海涂围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 版权所有